谓弟继兄位。为 商 代的主要继统法。《公羊传·庄公三十二年》“鲁一生一及” 汉 何休 注:“兄死弟继曰及。” 清 王国维 《观堂集林·殷周制度论》:“ 商 之继统法,以弟及为主,而以子继辅之,无弟然后传子。”
载请注明:转载自字词网 [https://www.zici5.com/]
本文地址:https://www.zici5.com/cd/xyujkSq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