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书省,为官僚机构。南朝宋得名,前身为“尚书台”。由汉代皇帝的秘书机关尚书发展而来。其是魏晋至宋的中央最高政令机构,为中央政府最高权力机构之一。隋唐对三省加以厘定,形成对后世影响较大的三省制,尚书省也最终发展成形。 秦朝置尚书于禁中,掌通奏章。汉初沿用,汉武帝、汉宣帝之后,权力稍有扩大。东汉汉光武帝亲总吏职,尚书权重,成为实际上掌管机要的宰相之任。魏晋以来,其任尤重。隋确立三省六部制,以尚书省为三省之首,主管吏、礼、兵、都官、度支、工等六部。从唐初看,尚书省的工作相当大的部分是关于狱讼方面的事务。尚书省左右仆射(pú yè)与左右丞都拥有一定的司法权及司法监督权。唐代尚书省的省直机关、总办公厅称为尚书都省,又称都司、都台都堂,既为宰相所在的办事机构,又是行政首脑机关,其通过行使复核权对死刑进行行政监督。 尚书省官员主要有:令、仆射、左右丞、尚书郎等。尚书令为三品官,秩千石,总典纲纪。仆射为副,有时分左、右,令缺,左仆射主省中事。因仆射名位重,当时多兼管选举,如山涛、王戎等就曾以尚书仆射兼领吏部,主管官吏选举。左、右丞职权不同,右丞管库藏钱谷,位重而权轻,左丞则掌尚书省内监察,位轻而权重。 中书省、门下省和尚书省——就相当于今天的国务院,或者说国务院的管理层。
官署名。 东汉 设置,称尚书台,或称中台。 南北朝 时始称尚书省,下分各曹,为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构。 唐 代曾改称文昌台、都台、中台,旋复旧称。尚书省与中书省、门下省合称三省。长官为尚书令,其副职为左右仆射。 元 代尚书省时置时废; 明 代各部均直接对君主负责,遂不设尚书省; 清 制同。
官署名。秦、漢置尚書掌奏章文書,至唐、宋,與中書省、門下省合稱為「三省」,下統六部,分掌國政。明初設六部尚書,分為六署,屬中書省;洪武十三年撤中書省,分其政於六部,而尚書之權始重。因古時尚書省多位在宮闕的北面,故亦稱為「北省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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