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78年L.Rivest、A.Shamir和L.Adleman三人合作在Hellman理论基础上提出了称为RSA法的新的数字签名验证法,可以确证对方用户身份。他们认为,数字签名可以由公开密钥系统产生出来,其前提是公开密钥和秘密密钥是互逆的,就是说,假使一个明文报文是用某个秘密密钥“解密”的,则公开密钥“加密”就可以将报文恢复为明文格式。这就是保密通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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