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首异处,汉语成语,释义为身躯和头在不同的地方。指被斩首。例句有“我自正位东宫,并无失德,纵有过恶,不过贬谪,也不致身首异处。” 出自唐代陈子昂《申宗人冤狱书》中的“假使获罪于天,身首异处,盖如一蝼蚁尔,亦何足可称?” 近义词有粉身碎骨、身首分离、首足异处等。相关古文有出自《北齐书·王琳传》中的“身首异处,有足悲者。”出自清代吴趼人《糊涂世界》卷三九中的“可怜这六个人,做梦也不曾想到,竟不明白的身首异处了”等。
身体和头颅分在不同地方。指被杀头。《北齐书·王琳传》:“身首异处,有足悲者。” 宋 陆游 《条对状》:“伏睹律文,罪虽甚重,不过处斩。盖以身首异处,自是极刑,惩恶之方,何以加此。”《水浒传》第一一○回:“如今身首异处,又连累了若干家属。”亦作“ 身首异地 ”。 郭沫若 《一只手》四:“假使人一不注意,一甩挂着了它们,那不是断手折臂,便是要使你身首异地的。”《天安门诗抄·警告丑类》:“丑类敢越雷池,小心身首异地。”
首:头;异:不同;处:地方。指被杀头。身首异处是成语。
身體與頭分離。指斬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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