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义犬》是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集《聊斋志异》中的篇目,取材于清初遗民小说《义犬记》。 该篇目讲述了一条狗为了保护主人丢失的财物而丧失了生命的故事。
三国 吴 时, 襄阳 纪南 人 李信纯 醉卧城外草中,适猎者纵火,火顺风且至。其爱犬曰“黑龙”者,于溪中湿身,周回洒 李 卧处,遂免大难;而犬以往返困乏致毙。 李 醒乃悟,为之恸哭。太守闻而悯之,具棺椁衣衾以葬。后 纪南 有义犬冢,高十余丈。事见 晋 干宝 《搜神记》卷二十。 前蜀 贯休 《行路难》诗之四:“古人尺布犹可缝, 潯阳 义犬令人忆。” 宋 洪迈 《容斋随笔·人物以义为名》:“禽畜之贤,则有义犬、义乌、义鹰、义鶻。”
有義行的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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