犹解额。 宋 曾巩 《谢曹秀才书》:“今得足下之书,不以解名失得置於心。”《文献通考·选举四》:“取诸科解名十分之三增进士额。”
载请注明:转载自字词网 [https://www.zici5.com/]
本文地址:https://www.zici5.com/cd/LgCliI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