谓喧嚷干进之风。《资治通鉴·宋孝武帝大明二年》:“庶僚百位,专断於一司,於是嚣风遂行,不可抑止。” 胡三省 注:“嚣风,谓喧竞之风。”
囂張、不守本分的民風。
载请注明:转载自字词网 [https://www.zici5.com/]
本文地址:https://www.zici5.com/cd/IxLrKYKu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