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教官员的职务。《宣和遗事》前集:“及置道官,自太虚大夫至金坛郎,凡十六等,同文自中大夫至迪功郎。道职自 冲和殿 侍宸至 凝神殿 校经,凡十一等。”
载请注明:转载自字词网 [https://www.zici5.com/]
本文地址:https://www.zici5.com/cd/DGtsIagY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