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顺,佟佳氏,汉军正蓝旗人。由文生於咸丰四年随其父甘肃宁夏镇总兵定安出征湖北,累功擢至通判,发甘肃。历权宁夏盐捕通判、平番县事,授甘州抚彝通判,所至有声。同治元年,西宁撒回就抚,大吏以贵德厅孤悬大河以外,汉民与番、回杂处,治理不易,檄承顺往署。适番、回械斗,承顺为之平怨息争,番、回悦服。值河州回匪倡乱,甘、凉、宁、肃一带响应,贵德回民汹汹欲动,承顺劝导解散,以被难妇孺置署中别院,抚养数年。有主者认还,无主者择配。由是汉、番感戴,回民亦慑其威。
(1).遵奉顺从。《礼记·乐记》:“理发诸外而民莫不承顺。”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宇县之中,承顺圣意。” 唐 皇甫枚 《三水小牍·却要》:“ 湖南 观察使 李庾 之nv*奴,曰 却要 ……而巧媚才捷,能承顺颜色,姻党亦多怜之。”
(2).敬奉恭顺。 宋 宗泽 《陈八评事墓志铭》:“孝於亲,母年九十餘,公下气怡声,左右承顺,起居饮食必躬省视。” 清 蒲松龄 《聊斋志异·水莽草》:“ 三娘 雅不习惯,然承顺殊怜人。”
順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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